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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维权网站打315旗号以曝光为名要钱

来源:维维整理 发布时间:2010-3-15 9:30:00 人气:

维维3月15日最新消息,如今,很多市民除了打12315投诉、跟商家据理力争外,还将日常消费不平之事“晒”上了网。由此,也衍生出大量维权网站。

  但据调查发现,不少网站以“维权、投诉、打假、315……”为域名,但其实并非政府部门主办。虽然这些网站也起到曝光不法商家的作用,但个别网站却借曝光之名涉嫌诈骗牟利。网友的发帖“晒黑”,却成为部分网站以这些资源与商家谈判牟利的工具。

  ·商家投诉 网站以曝光为名要钱

  “我是北京XX质量维权网的,有篇报道称你们公司的鞋含致癌材料,我们将转载到网上去,你看怎么样?”近日,广州某鞋企老总何先生就向本报记者报料称,有维权网站以登载该公司的负面报道为名对他进行敲诈勒索。

  何先生告诉记者,上月底,媒体曾刊登了广州市质监局的一个抽查报告,里面提到他公司的粘胶皮鞋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,属于不合格产品。结果公布后,他们认真整改,已经合格了。

  然而,就在前几天,自称北京某质量维权网的人对他说,“我们要转载刊登这篇报道。”

  要转载怎么不去找报社,反而找到企业?

  何先生与他们接触后才知道,对方的意思是让他“花钱消灾”,想以此来敲诈勒索。

  ·业内爆料 投诉成网站经营资源

  “不管什么投诉,都可以放在我们网上。只有投诉多起来,才能形成影响力。”据某维权网站工作人员余先生说,网友投诉是维权网站的主要线索和资源,也是网站获取利润的基础。

  一名网络从业人士介绍,有的小维权网站会拿投诉直接找商家私了,谋不义之财;封了再做过一个,“反正两天能做好一个,成本也就50至100元钱。”另有一部分网站是先注册一个名为科技或网络的公司,或挂靠一个职能部门,再开通网站。通过网站进行造势、“借力”,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。

  苏宁电器(18.09,-0.58,-3.11%)深圳一家分店的店长丁洪光告诉记者,事实上,利用消费者投诉进行敲诈的事情他也遇到过,“苏宁当然非常注重消费者的投诉,但对他们利用不实的投诉报道进行敲诈勒索肯定不会理睬。”

  ·记者调查 众多“晒黑”网站未备案

  “青岛XX公司是骗子”、“XX电子经销商服务极差”……记者昨日打开一个冠名“中国315投诉维权”字样的网站,首页刊登了大量网友的投诉。网页上,绝大多数帖子对商家指名道姓。

  “目前国内做消费维权投诉的网站至少有300家,不少网站每年收到的投诉量都过万。”昨日,根据资深网络从业人士指引,记者通过搜索引擎敲入“315维权网”后,发现马上出现了四五百个相关域名。这类冠以“维权”、“投诉”的网站,基本上包含了所有类型的商家,并设置了各个类别的投诉窗口。

  而记者查询和电话求证后发现,极少维权网站属纯公益性,多为公司化运作,有其特殊的盈利模式。

  事实上,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第292号令)等相关法律法规,凡是在中国境内开设和运行的网站必须在工业与信息化网站(工信部官方网)上进行网络内容提供商备案操作。然而,记者在工信部网站上进行查证时,发现诸如“中国315维权网”、“315中X网”、“315投诉X线”、“中国焦点X访”等10多个网站均未备案。

  ·现实的尴尬 投诉多时毫无结果发帖晒黑才得解决

  新快报讯一位支持网络“晒黑”的市民李先生对记者说,因为正规渠道、传统投诉维权方式有成本高、程序复杂等诸多局限,才导致更多被忽悠的消费者选择了网络。“有一次被商家欺骗后,找商家、厂家据理力争无果,打了很多电话投诉都没结果,我就直接到网络上发帖,最起码让别人也了解我的消费经历。结果,这个帖子回复者很多,后来厂家反而很快联系我,就得到解决了。”

  李先生说,网络是一个公开的平台,在网络上,只要维权的帖子受到关注,有点击有回复就可能会得到答复。对于责任心强的商家来讲,也一样可以通过网络与网友进行沟通,改善服务,直接消除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不满,打造自己的良好口碑。

  “有些消费者的投诉,还真通过网络得到了解决。”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系主任李卓钧也表示,信息化时代,成本低、见效快的网络确实给公众多了一条维护权益的出路,网络有成本低、见效快的特点,民众愿意通过网络进行消费维权,本身是个好事。

  ·各方说法 消委会维权网站打“擦边球”

  那么,这些“维权”网站为何敢使用含“3·15”的域名?不少网站的名字看起来像是政府主办,就不怕政府查了?

  广东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宋女士表示,“3·15”并未去注册商标,没有规定说“3·15”只有消委会才有唯一使用权,这也是众多网站打“3·15”投诉的“擦边球”的原因。宋女士提醒消费者在登录“3·15”相关网站时,最好先看该网站有没有工商部门的标志,以免上当受骗。

  ·律师 多数维权网无代理资格

  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则表示,如果维权网站利用消费者的证据去和厂家交涉,并想以此获利的话,在法律上两者就形成了一种民事代理关系;他们之间需要签订一个代理合同,但我国工商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,这个代理资格是需要国家去认定的,而大多数维权网站并不具有这样的民事代理资格。

  “当然,首先你的投诉要真实。”广州律师任小宪表示,必须注意到“网络维权”是一把双刃剑,公民在通过这种方式维权的时候,也必须符合有关法律,如果偏离事实,给他人造成伤害,受害人是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。他表示,对于假冒的非法网站,商家和消费者自身也要擦亮眼睛,认真辨认。

  ·工商局 被敲诈商户可报案

  “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看,具有大众传播媒介性质的网站作为一种存在形式,可以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,还可以进行舆论监督。”据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、省消委会会长冯湘勇介绍,网络相关投诉正在不断增加,2009年广东省消委会系统涉及互联网的投诉2319件,相比2008年增加275%,增幅大,绝对数量也大。

  对于网站利用一些负面信息敲诈勒索商家,冯湘勇表示,受到敲诈勒索的经营户,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。他还表示,目前网络的监管在法律规章的明确规定方面略显不足,今后将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,将网络上的违法行为移交给相关行政执法部门,消委会也会积极推动相关立法。

  ·相关链接 “315投诉网”侵权赔10.5万元

  2006年,在“315投诉网”上,出现投诉广州澳大公司生产的“白大夫”化妆品有质量问题的投诉帖。“白大夫”方面表示,“315投诉网”以“将网站上相关投诉撤销”为由,让澳大公司缴纳数十万元“合作费用”。双方由此引发官司。

  后来,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后发现,“315投诉网”并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,也未授权其受理消费投诉。法院认为,“315投诉网”未经许可,擅自在互联网刊发消费者投诉的行为属于违法。法院判决“315投诉网”立即停止刊载不实投诉等全部侵权行为,赔偿澳大公司10.5万余元经济损失并道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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